香港海关加强宣传提醒市民切勿携带违禁品及受管制物品进出香港


香港与内地即将有序恢复通关,香港海关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除了会在口岸派发「旅客过关小锦囊」提醒市民及旅客须留意切勿携带违禁品及受管制物品进出香港,亦透过海关社交平台专页和「香港海关跨境车辆清关资讯发布」微信公众号,发放过关时需注意的资讯。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对所有违禁品及受管制物品的进出口均有严格规管。常见的违禁品及受管制物品包括危险药物、精神药物、受管制化学品、抗生素、枪械、弹药、武器、爆竹烟花、战略物品、未经加工钻石、动物、植物、濒危物种、电讯设备、野味、肉类、家禽、蛋类及配方粉。

药物方面,旅客携带受管制药物入境或出境,需要出示由卫生署签发的许可证,否则可能被检控,而有关物品亦可能被检取。然而,若旅客在其个人随身行李内携带药物以供合理自用,可获豁免领取许可证。

此外,若有关药物被列为危险药物、抗生素或第一部毒药,亦须受《危险药物条例》(第134章)、《抗生素条例》(第137章)或《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规管,须获医生处方才可携带过关。

另类吸烟产品方面,根据《2021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任何人士进口、推广、制造、售卖或为商业目的而管有另类吸烟产品,包括电子烟、加热烟产品、草本烟及任何相关的器具、零件及配件,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因应不少市民于农历年前夕及假日期间到内地旅游、探亲及购置年货,可能会误带违禁品及受管制物品进出香港,海关特别提醒市民,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输入没有卫生证明书的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可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市民亦切勿在没有许可证情况下进出口濒危物种,例如兰花、象牙、花旗参、干海马等物品。根据《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十年。

就其他进出口受管制物品及禁运物品的规定,市民可参阅海关制作的「旅客过关小锦囊」(www.customs.gov.hk/hcms/filemanager/tc/content_185/Smart_Guide_to_Passenger_Clearance_TC.pdf)及透过香港海关Facebook专页(www.facebook.com/hongkongcustoms)、Instagram帐户(www.instagram.com/hongkongcustoms),以及「香港海关跨境车辆清关资讯发布」微信公众号,以获取最新资讯。    此外,就通关后可能出现的水货活动,海关会积极配合政府的部署,在各口岸加强执法,检查出境市民和旅客有否携带受管制药物出境,以及与深圳当局紧密联系,加大对水货活动的调查和侦缉力度,并将相关情报通报入境事务处和警方采取行动。


2023年1月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15分

香港政府新闻处/香港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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