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国安处今日在全港多区采取执法行动,以没有遵从《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拘捕三男一女。
被捕人年龄介乎36至57岁,正被扣留调查。警方行动仍然继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保安局支持警方对不遵守《香港国安法》提交资料要求的团体采取执法行动,指有关团体无视警告,一意孤行,坚决拒绝配合警方依法提出的要求,警方必须执法。
该局重申,执法部门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人士或单位的行为采取执法行动。实施细则已清楚订明没有遵从提交资料要求的后果,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十万元和监禁半年。
HONGKONG TVNET
2021.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