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政府今日(十二月二日)強烈反駁美中經濟與安全審議委員會(委員會)發表的報告(報告),堅決反對其在香港章節中作出的無理攻擊和不實指控。
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特區政府嚴正促請美國尊重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立即停止干涉特區的事務。
政府發言人表示:「這報告是美方繼美國國會通過一系列針對香港特區的法律後,又再明目張膽地干預香港事務的活生生例子。美方以人權、民主和自治為藉口,推出一連串措施,藉香港問題製造事端以打擊中國,做法虛偽。這些毫無根據及不公的政治手段不但徒勞無功,反而會損害港美之間的關係及美方自身的利益。」
「我們絕不同意『一國兩制』被削弱的指控。相反,『一國兩制』是確保香港長期繁榮及穩定的最佳制度安排,沒有人比中央人民政府更堅定履行『一國兩制』。習近平主席強調中央政府會堅定不移地落實『一國兩制』政策,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區全面準確實踐,不走樣、不變形。」
「『一國兩制』的實施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基本法》) 為法律依據,而非《中英聯合聲明》。正如外交部多次強調,《中英聯合聲明》規定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及過渡期內的相關安排。《中英聯合聲明》關於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是中方單方面政策宣示,不是中方對英方的承諾,更不是所謂的國際義務。隨着國家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和完成各項後續工作,《中英聯合聲明》中與英方有關的條款經已履行完畢。國際社會應正視這事實,停止干預屬於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我們絕不認同報告中抹黑《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的評論。國家安全屬於中央事權,每個國家都有權利和義務維護其國家安全,無論該國家是實行單一體制還是聯邦體制,國家安全立法都是由中央政府而非地方政府所進行。制定具有域外效力的國家安全法律亦完全符合國際慣例。美國有多項廣泛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其執行機構都屬聯邦機關,而亦有條文具有域外效力。委員會對《香港國安法》的攻擊突顯其雙重標準。」
「香港過去曾是世界上最安全城市之一,在二○一九年卻被不斷升級的暴力包圍。二○一九年六月開始的一連串嚴重暴力事件,破壞了香港一向以來的治安和安全。暴徒縱火、大肆破壞、肆無忌憚襲擊持反對意見的市民、濫用私刑。媒體更充斥着虛假和誤導信息,抹黑警隊,導致香港警方在執法方面遇到前所未有的艱難和挑戰。警方搜獲與暴亂行為有關的武器、槍械、爆炸品和危險品種類相當廣泛。暴徒在暴力事件中投擲至少5 000枚汽油彈,而期間警方亦搜獲另外至少10 000枚汽油彈。」
「此外,包括帶有反華情緒鼓吹『香港獨立』的行為和活動,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和危害香港穩定。同時,外國勢力不斷加劇對香港事務的干預,公然以自由和民主為藉口美化激進分子的違法行為。特區政府譴責海外政客對這些嚴重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香港特區的繁榮與穩定,以及奉公守法的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及自由的暴力行為視而不見。正正是在這個背景下,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大),在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決定制定有關國家安全的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區的層面上維護國家安全,全國人大常委會於六月三十日通過《香港國安法》。」
「報告指《香港國安法》無視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或削弱特區享有的高度自治,完全是錯誤與偏頗的。《香港國安法》明確規定香港特區應當依法保護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然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確認的一些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該《公約》訂明可在有必要保障包括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時,依法律規定對部分權利和自由作出限制。」
「《香港國安法》明確訂明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其構成元素、刑罰、減刑因素和犯罪的其他後果已清楚列出。奉公守法的人士不會誤墮法網。警方作出的拘捕是基於證據和嚴格按照法律進行。」
「我們必須強調,沒有人可以犯了法而不用面對法律後果。警方有法定職責維持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如果市民以和平合法的方式表達意見,警方根本不需要使用任何武力。警方有嚴格的武力使用指引,而有關指引與國際人權的規範和標準一致。」
「自《香港國安法》落實以來,香港社會恢復穩定,國家安全在特區得到保障,市民可以繼續依法享有其基本權利和自由。穩定的環境對於本地及駐港外國企業的商業活動均非常重要。」
「押後立法會選舉的決定是在詳細考慮逾300萬選民在同一天內到超過600個投票站投票的公共衞生風險後作出。鑑於2019冠狀病毒病在二○二○年七月的一波疫情導致驚人的確診個案及死亡數字,我們必須實施各項嚴厲的社交距離措施以遏止病毒傳播。在這些措施下,候選人將不可能進行任何有意義的選舉活動,嚴格的口岸管制措施亦令身在內地或海外的市民難以及時回港投票。基於法律上、實際操作和時間上的局限,引入其他替代方案以便利選民投票並不可行。」
就報告中有關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錯誤論述,政府發言人指出自從《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的金融市場和聯繫匯率制度保持平穩、運作有序。港元匯率偏強,自六月以來錄得接近470億美元的資金淨流入,反映國際投資者對香港金融市場的持續信心。銀行體系穩健,主要銀行的平均流動性覆蓋率超過156%,平均資本充足率則超過20%,兩者均遠高於國際監管標準。股票市場交易活躍有序,市場對一連串公開招股集資活動反應踴躍。在二○二○年首十個月,香港股市平均每日成交金額達1,250億元,較去年同期上升40%。
發言人說:「特區政府有堅定的決心與能力,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及金融安全,令投資者可以安心在香港營運。在『一國兩制』的優勢下,香港可抓緊內地持續改革開放所帶來的巨大機遇,同時與國際規則和標準接軌,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不會改變。」
特區政府會繼續無畏無懼地在香港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我們不會被外國不合理地實施的所謂「制裁」嚇倒。憑着中央政府的支持,特區政府將砥礪前行、重新出發。
完 2020年12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0時52分
香港国际网络电视台
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