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美国、七国集团快速反应机制成员国---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英国及欧盟,以及关联成员国就香港特区依法缉捕潜逃境外危害国家安全分子的不实和偏颇言论,特区政府表示强烈不满和反对。
特区政府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均明确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也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特区的有关规定下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维护国家安全的法例只针对极少部分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和个人。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上月25日公布悬红通缉16名潜逃者,以及于去年6月和12月先后被指明为潜逃者的袁弓夷、霍嘉志和蔡明达。这19名潜逃者在境外筹组、成立或参与一个名为「香港议会」的颠覆组织,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罪行。
法院已应警方的申请,就上述19名在逃人士发出拘捕令。保安局局长也于本月4日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赋予的权力,藉在宪报刊登公告,指明上述16名潜逃者,并指明针对这16名有关潜逃者施行的措施。
特区政府表示,该等潜藏境外的潜逃者被通缉和被法院发出拘捕令,并非因为他们「行使发表的自由」,而是因为他们在当地继续公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勾当。「香港议会」是一个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组织,其目标包括推动「自决」、制定所谓「香港宪法」,以非法手段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特区政权机关等,因此有需要采取是次措施强烈打击。
特区政府指,危害国家安全是非常严重的罪行,该类行为或活动可能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特区政府有责任依法追究在境外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任何外部势力及别有用心人士,在特区政府提出相关措施后,诋毁尽责、忠诚和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香港特区,实乃典型的虚伪「双标」。
特区执法部门一直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的人或单位的行为而采取执法行动,与其政治立场、背景或职业无关。特区政府有责任依法追究涉嫌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并潜逃海外的人。
特区政府强调,潜逃者不要妄想潜逃离港就可以逃避刑责。他们最终都需要为其危害国家安全的严重犯罪行为负上责任,受到法律制裁。任何倡议某些人或组织不应就其违法行为承担其法律后果,等同给予其犯法特权,这完全违反法治精神。
特区政府又重申,香港居民的人权和自由受《宪法》和《基本法》的坚实保障。任何外国或外部势力企图诋毁香港情况,只会理屈词穷,绝不会得逞。特区政府定当继续坚定履职,维护国家安全。
香港国际网络电视台/2025.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