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倘若修订《防止贿赂条例》,把行政长官纳入规管范围,或会影响行政长官的宪制地位。她说,这并非其余下任期内要优先处理的工作。 林郑月娥今早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被问及《防止贿赂条例》不修订至适用于行政长官,会否令人觉得行政长官不受管束。她回应时指,香港不少法律,甚至普通法下关于公职人员条文,均适用于行政长官。 她说,《防止贿赂条例》部分条款也适用于行政长官,但特区政府开初的立场是该法例第三、第八条相当复杂,存在困难,可能引致宪制等问题,影响行政长官的宪制地位。 林郑月娥指,其任期目前只余一年半多,修订条例并非政府要优先处理的工作。 她强调,中央和行政长官之间的关系清晰,《基本法》列明,行政长官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中央人民政府如看到行政长官有不当行为,就会采取适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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