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海外机构和媒体就涉及黎智英案件所采取的执法行动及法律程序发表误导言论和抹黑,特区政府强烈谴责和反对,指这些言论是对特区内部事务和特区法院行使独立审判权的公然政治干预。
特区政府指出,任何国家、组织或个人企图利用政治力量干预香港的司法程序,以促使任何被告人逃避应有的司法审判,是公然破坏特区法治。作出有意图干扰或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或发表该等言论,或作出有同样意图的行为,极有可能构成刑事藐视法庭罪或妨碍司法公正罪。任何人请求外国对香港特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也会干犯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9条。
特区政府并指,倡议某种背景的人或组织不应就其违法行为和活动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给予其犯法特权,完全违反法治精神。
香港居民享有《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条例》所保障的基本权利和自由,《香港国安法》也订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然而,市民行使有关权利时,会受法律和为达致合理目的而必须作出的规定所限制,例如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新闻从业员与其他人均有义务遵守所有法律。
《基本法》订明香港特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特区政府表示,黎智英在所有案件中均充分行使辩护权和上诉权,由拥有独立审判权的法庭在公开审讯和聆讯后,基于适用法律、事实、证据作出裁决和判刑(如有),判刑理据也在公开的判刑理由书中详细解释。任何指相关控罪「虚假」或定罪「不公平」的言论,是对司法公正极其不尊重。特区政府严正敦促有关海外单位停止干预香港特区的审判独立和内部事务。
特区政府指,执法部门一直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人士或单位的行为采取执法行动;律政司则基于所有可接纳的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客观分析后,才作出检控决定。因此,任何将案件的审讯扣上政治帽子的言论,都极其荒谬和不恰当。
特区政府无惧任何威吓,对于有关单位呼吁的所谓「制裁」嗤之以鼻,重申定当依法坚定不移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并强烈敦促有关国家遵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停止干涉纯属中国内政的香港事务。
香港国际网络电视台/2023.10